近日,國一名26歲教師涉嫌與16歲男學生發生關系,警方據聊天記錄認定有罪,并已經逮捕。與此前上海教師出軌16歲男學生的案件相比,國的理方式引發了人們的關注。在國,犯罪不分男,都以強理,而在國,一些人認為發生關系害的可能更大,因此上海教師事件中,老師才能逃罰。

為了保護未年人的心健康,有人提出建議,我國法律應該完善,不管是男生還是生,只要與未年人發生關系,都應該以強年人的罪名理。同時,也應該加強師德教育,避免老師與學生之間發生不當關系。有人認為,學校應該規定老師統一穿著教師校服上課,杜絕教師穿暴的服裝吸引學生眼球的況發生。

對于學生喜歡老師的現象,一些人認為可能是老師平時穿著暴,或者與學生相沒有保持距離,甚至故意勾引學生。因此,應該加強師德教育,規范老師的著裝,以避免這種況的發生。